入住:凡被浙江师范大学录取的计划内全日制新生、复学学生及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均可入住学生公寓。
调整:学生入住寝室后,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若由于转专业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须调换寝室的,可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616666服务窗口办理调整手续。
退宿: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意盖章后,到公寓管理办公室交还寝室钥匙,并由公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寝室检查后,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616666服务平台办理相关退宿手续,最后凭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盖章的单子到学校计财处办理相关住宿费等手续。
回校住宿:先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616666服务平台办理相关回校住宿手续,去学校计财处办理相关住宿费用,凭学校计财处的住宿费发票到所在公寓领取新寝室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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